3Q案第三次交锋:腾讯索赔1.25亿 当庭未宣判

已结束将近两年,但双方在法庭上的较量却一直绵延至今。今天上午,腾讯诉奇虎“扣扣保镖”不正当竞争一案在广东省高院开庭审理。这是继腾讯在北京起诉奇虎“隐私保护器”不正当竞争、奇虎360在广东高院起诉腾讯“滥用市场支配地位”涉嫌垄断后,3Q两参战者在法律领域的第三次交锋,当庭并未宣判。

上午九点开庭后,原告方腾讯公司的代理律师提出了诉讼要求:被告开发的扣扣保镖污蔑﹑破坏和篡改了腾讯软件,不仅破坏了腾讯产品和服务的完整性和安全性,还严重损害了腾讯的商业信誉,违反了公认的商业道德,构成不正当竞争。腾讯请求法院判令奇虎360赔偿损失1.25亿元人民币,并连续三个月在重要网站和报纸的显著位置刊登广告,向腾讯赔礼道歉,消除影响。

腾讯在提交给法院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指出,“360扣扣保镖”引起了网民对于QQ客户端的担忧和恐慌,短短3天之内,就有超过1000万用户安装了“360扣扣保镖”软件。

被告方360公司代理、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随后答辩称,扣扣保镖不涉及QQ核心聊天功能、不会触碰用户的QQ帐号密码和聊天记录等敏感资料,未修改QQ任何文件,其所有行为都是由用户主动点击触发,这些行为均有明确提示、可逆、并不具备传播性。即使如原告所说,扣扣保镖影响了QQ的商业模式,但“商业模式并不受法律保护,在创新型行业中,商业模式就是被用来挑战和打破的”。

3Q案第三次交锋:腾讯索赔1.25亿 当庭未宣判

本案的长为广东省高院知识产权庭法官张学军,她同时也是360诉腾讯垄断一案的主审法官。在本次庭审中,她同样将控辩双方的问题归纳为四个焦点问题:1、被告软件是否破坏了原告软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,影响了原告的增值收入交易机会,破坏了原告的商业模式;2、被告是否诋毁了原告的商业声誉;3、被告是否在该软件中趁机推销了自己的软件和服务;4、若构成不正当竞争,应采用何种赔偿、惩罚措施。

此后,庭审即围绕四个焦点问题展开证据陈述、法庭辩论等环节,双方援引《著作权法》、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针对软件复制品的修改权归属、QQ与360浏览器的广告性质、安全软件行为规范等问题展开激烈的辩论。

下午五点半,庭审环节结束,本案未当庭宣判。

在此前双方的两起诉讼中,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案经一审、二审后以360败诉告终;360诉腾讯涉嫌垄断一案尚未宣判。